新京报讯(记者 陈琳)1月30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五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。其中,第一起案件是对成都凯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当事人)违法行为的查处,包括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、向平台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、未依法对侵犯知识产权采取必要措施、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未处以罚款。 26692904.62元。成都凯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31日,公司形式为有限公司。主要运营平台快手店电商,提供供应商支付、服务等服务提供商支付、直播支付。 2025年9月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因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等法律规定,对成都凯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当事人)立案调查。经查,涉案人员存在以下违法行为。首先,他们未能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。该当事人没有继续在其首页显着位置公示许可信息,也没有及时更新变更后的行政许可公开信息。此举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十五条的规定。当事人未在其首页显着位置系统披露《平台服务协议》及《业务规则》等信息。此举违反了《民法通则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。二是向平台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。双方依据《服务协议》和《业务规则》对平台运营者违反法律、法规或平台协议部分规则的行为寻求非定量的惩罚性赔偿。部分赔偿金额超出合理范围,存在向平台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、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问题。三是企业未尽到保护消费者安全的义务。此类主体运营的平台不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,或者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其中包括数种侵犯利润和利润的产品进行销售。当事人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,未履行消费者安全保护义务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。四是未依法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。当事人在收到商标权人依法发出的平台经营者书面侵权通知后,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。当事人运营的平台上存在多种类型的侵权产品,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这些产品为商标侵权产品,但未采取必要措施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五条的规定。五、发布违法广告。党对“三品一枪”、保健食品、兽药广告的审核流程对于广告发布商来说是不合理的。实际发布的广告内容与样本内容不符在广告同意书上刊登广告,构成公示违法行为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九条、第十六条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。第六,帮助其他企业开展虚假或误导性商业广告。涉案当事人利用网络直播的销售数据信息展示功能,在直播页面展示只增不减、不涉及真实交易的虚假销售数据,并支持会员店、介绍人对交易金额、数量等交易数据进行工厂化宣传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(2019年修订)第八条的规定。七是为非法收购、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或者违禁狩猎器具提供展示、营销服务。当事人未核对并公布许可证书,特别部分经营者在野生动物销售平台上标识、销售评分、产品评分,为非法销售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、狩猎装备提供展示、营销服务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。 2025年12月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、案件性质、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了全面审查,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。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七十六条、第八十一条、第八十二条、第八十三条、第八十四条;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不正当竞争法》(2019年修订)第二十条、第五十八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二十条、第五十五条不。 《中华民国》第二十八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26,692,904.62元。编辑:张树静、校对:张彦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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